积极履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学习习近平在陕西考察讲话精神
9月13日至14日,习近平在陕西深入企业、农村、学校、革命旧址等进行调研,发表重要讲话。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区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根据文件精神,太谷区检察院9月30日召开党员大会,邀请离退休党员参加,支部书记王晓俊讲授三季度党课,副检察长王惠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
王晓俊同志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凝心聚力,推动检察业务高质量发展》为题,对伟大建党精神内涵进行了深入的挖掘,结合实际从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坚定“服务保障大局”的第一要务,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观念,坚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的检察担当深刻论述了怎样将伟大建党精神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通过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榆林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的学习,全体党员进一步坚定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了对党的绝对领导的高度认同,坚定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坚持,坚定了对党的教育方针的肯定,坚定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
广大党员表示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促进生态和经济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始终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用马克思主义观察时代、把握时代、引领时代,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要充分运用红色资源,深化党史学习教育,赓续红色血脉。要继承发扬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最高位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要珍惜大好年华,修身立德、锤炼意志,做对国家、对人民、对社会有用的人。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