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燃星光 青春赴山海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宋丽娴
我对青春的理解:“人生八十,有效三十”,七年前我在备考司法考试时听到的这句话,对我而言,无异于是那个闷热的夏天中送来的一丝清凉,令人振奋。是啊,人生当中最为精力充沛的年华便是“青春”。《新青年》发刊词这样说到:“青年如初春,如朝日,如百卉之萌动,如利刃之新发于硎,人生最宝贵之时期也。”当我读到这段话时,感触颇深,人生总是变化无常,但挥洒过的每一滴汗水、释放的每一次热情,从不会辜负,我想这便是“青春”的意义。
检察生涯中最难忘的一件事:2021年10月我从太谷区纪委监委调入太谷区人民检察院,从从事纪检调查工作转变为从事审查起诉工作,工作角色的转变让我对职务犯罪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惩治腐败、打击犯罪固然重要,但预防犯罪更是道路深远。
2018年至2022年6月,晋中监狱干警张某某违反监狱管理规定,违规“捎买带”手机、生活用品等进入监区交给服刑人员使用,并给接受“捎买带”、违反监规的罪犯违规减刑,严重侵犯了监狱的管理活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不符合呈报减刑的罪犯获得减刑。本案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侦查,2022年12月交办我院审查起诉,我参与了案件的办理。
在讯问张某某时,其对检察机关查实的犯罪事实认可,但是对于给其定性为犯罪不能理解,认为自己的行为就是违规、违纪。根据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犯罪嫌疑人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不影响认罪认罚的认定。为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其讲解法律规定,翻开案卷给其证据开示,最终被告人选择自愿认罪。
2023年2月在开庭审理前,我们做足了庭前准备工作,开庭审理时,经请示,我院组织观摩庭,由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晋中四个监狱200余名监狱干警旁听了庭审。我们采用PPT多媒体示证的方式将证据全面展示给被告人和所有的旁听人员,被告人当庭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我们将庭审举证、质证与法庭教育相结合,将法庭审理变为廉政教育。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被告人认罪伏法。一审判决生效后,为扩大案件的警示教育面,我辅助承办检察官先后到晋中监狱、平遥监狱、山西省女子监狱、汾阳监狱、长治监狱、潞城监狱开展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将法庭搬到监狱,以身边人、身边事,给2000余名监狱干警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我们的工作受到监狱系统领导,上级检察机关的一致认可。
想对当下的自己说:在办案中我学到了不能局限于就案办案,我们既是执法者更是普法者,我们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溯源治理,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同时,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干警,在查办他人的同时,更要自我警醒,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要时时刻刻落实在行动中。
我们有幸生逢盛世,一身检蓝,是青春的颜色;从检之路,是青春的选择。青春易逝,光阴珍贵,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殷殷嘱托,挺膺担当,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不负时代,不负华年,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奋斗青春书写新时代检察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