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文件(20)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3月8日在太谷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高 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认真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帮助下,我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有效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改革部署,着力推进国家监察体制、司法体制改革。
我们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远意义,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配合搞好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加以对待,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支持改革,全力配合改革,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会同纪检监察、组织、编制等部门深入研讨,积极参与监察委员会的筹备工作,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机构人员、装备、档案台账、案件线索等资料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向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提供情况,保证人员转隶、案件线索移送有序衔接,为圆满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任务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认真贯彻《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准确及时地完成了全院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岗位结构的信息登记,为机构上划奠定了基础。按照单独职务序列要求, 20名干警完成了检察官职务套改。认真做好首批员额制检察官遴选工作,按照民主推荐、业绩考核、业务考试等程序,13名干警经山西省检察官法官遴选委员会审批核准,成为首批员额检察官,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二)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新内涵、新要求,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健全检察权运行监督体系,夯实检察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基础,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把对党忠诚落实到做人做事、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紧紧抓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契机,持之以恒地强化队伍思想教育和监督,教育和引导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四讲四有”。为丰富教育载体,组织编写了《“两学一做”小读本》、《职务犯罪案例选编》等反腐倡廉教材,增强了教育效果。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落实,党组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整体布局,明确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和权限,及时签订廉政责任书、承诺书,认真整改相关问题,廉政约谈实现全覆盖。纪检组聚焦主业,认真履职,进一步完善廉政档案,特别是在各个节点注重廉政防控,效果明显。我院落实“两个责任”的做法,受到了省检察院检务督察局的充分肯定。
(三)认真履行检察职责,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未来五年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及时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县 “上台阶、强实力、进前列”的实施意见》,综合运用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全年立案侦查受贿案2件2人,着力营造弊革风清的政务环境。查办为官不为涉嫌玩忽职守案件2件2人,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先后开展预防调查10次,案例分析12次,认真为投标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755次,增强了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权力不可任性”为主题,开展巡回警示宣传24次,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认真落实县委脱贫攻坚行动计划,自觉担当第一责任,选派政治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4名干警组成脱贫攻坚工作组,入驻侯城乡马定夫村,从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入手,会同该村党支部、村委会,摸清了全村80户贫困户的具体情况,组织全院干警结对帮扶,以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扶贫政策到户到人。认真贯彻省委“万名干部进企业”的决策部署,分别深入到晋中市国新晋药有限公司、太谷明兴碳素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共同研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各项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四)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坚持扎扎实实做好最基础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强化法律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受理各类报捕案件101件182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1件130人,不批准逮捕20件52人。公诉部门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187件259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75件246人,不起诉4件7人,报送晋中市检察院3件3人。以扎实的工作成效,为保障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打击重点,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快捕快诉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2件62人,严厉打击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32件58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尤其是对贩卖毒品犯罪案件4件8人依法提起公诉,净化了社会风气。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案管中心、公诉、监所部门密切配合,对2013年以来286案400人所涉及的财产刑判决,逐案逐人建立信息台账,促进执行活动依法开展。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运用轻刑快办机制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落实专人办理措施,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大风险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利用庭审的场合,围绕焦点问题,深入解读法律,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五)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为了有效地将监督阵线前移,我院在公安机关设立侦查监督检察室,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在刑事立案监督中,对于重大疑难案件,根据案情,向公安机关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9份,监督应当立案而不立案2件2人,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2件2人,公安机关进行了其他处理。纠正漏捕6人,追诉漏犯漏罪2人。在刑事侦查活动监督中,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2件,促进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加大对裁判错误、程序违法、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11件,得到了晋中市检察院的支持。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工作,累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77人,促进了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规范化。在刑事执行监督中,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核查出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8人,除1人患严重疾病死亡外, 7人及时交付监狱收监执行,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二是加强监管活动监督,促进文明执法。坚持驻所检察,积极开展经常性的监所安全检查,促进依法管理、文明管理。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社区矫正工作,对辖区内的117名监外执行罪犯建立监督台账,定期进行监督,有效防止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三是加强控告申诉监督,密切联系群众。按照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要求,全面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以终结促息诉,妥善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1件,弥合了社会关系。进一步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刑事赔偿案件2件,保障权利救济,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荣获最高检 “文明接待示范窗口”称号。四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平等主体合法权益。所办理的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息诉9件,和解1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28件,收到了良好的执法效果。
(六)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
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流转案件290件,有效防止各种不规范情形。积极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以阳光检务中心为平台,将检察职能、办案流程全部予以公开,保证执法办案在阳光下进行。整合检察宣传资源,在正义网建设门户网站,在《晋中日报》开辟检察之窗,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宪法纪念日等契机,面向公众广泛开展宣传,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向县人大报告工作,主动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加强和代表、委员的联系,去年12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效果良好。认真落实新的人民监督员选任办法,会同市县司法局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中选任人民监督员5名,拓宽了社会对检察工作有序参与和监督的途径。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院党组及全院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学习研究不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正在推进,面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新要求,主动思考谋划检察工作做得不够,工作措施亟待加强;三是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做得不够,民事行政、刑事执行、刑事申诉等方面工作相对薄弱,不能够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四是检察队伍的教育培训体系和机制还不完善,高素质专门人才仍然缺乏,不能够完全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战略需求,对检察队伍的管理、监督还不够严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贯彻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的起步之年。在新的一年里, 我们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确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实现县委 “上台阶、强实力、进前列”奋斗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扎扎实实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牢记职责使命,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善打击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工作机制,依法打击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犯罪,坚决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认真研究刑事犯罪新趋势,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惩治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特定利益群体合理诉求,解决好引发社会矛盾的源头性问题,结合办案把以案释法贯穿于每一个司法案件全过程,切实把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细做实,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第二,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着力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发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重点任务,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县委“上台阶、强实力、进前列”的大局当中,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综合运用各项服务措施,积极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各种风险型经济犯罪,保障经济安全。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坚持一视同仁,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不断加大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维护生态安全。积极服务精准扶贫战略,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加强检察监督,提升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适应检察职能重大调整后法律监督面临的新形势,坚持以法治思维分析研判法律监督工作,拓宽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新途径,构建法律监督的新模式。不断强化刑事立案以及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善于通过审查案件、受理当事人控告申诉以及媒体舆情等途径,及时发现监督线索,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促进正确适用法律。扎实做好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监所安全检查等基础性工作,促进刑事执行公平公正。进一步深化控告申诉监督,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提高监督能力。大力推进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认真落实“两高”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执行监督案件。认真贯彻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促进政务运行廉洁高效。
第四,坚持以改革为先导,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刻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顶层设计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改革,自觉支持改革,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检察人员特别是涉及转隶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尽快完成职务犯罪专门审理机构的组建任务,确保相关业务工作有序衔接平稳发展。深刻领会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全面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和权力清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切实把改革成效体现在办案质量和效率上,体现在司法公信力提高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推动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组率先垂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党组建设成为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坚持严字当头,压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地反对“四风”,切实把《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按照分类管理要求,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实战能力,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第六,自觉接受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认真将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贯穿始终,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检察工作质量,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人大决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着力构建开放透明的检务公开机制,通过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有效途径,让各界人士更多地了解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关心、帮助下,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创造出与“上台阶、强实力、进前列”相匹配的检察业绩,推动我县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