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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五年检察工作报告

太谷县人民检察院 高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太谷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5年工作基本情况

201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认真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关心、帮助下,我院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统领,扎实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有效服务了全县统筹城乡发展。

(一)认真将“三严三实”贯穿于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去年以来,我们紧紧抓住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契机,持之以恒地在队伍建设方面发力。一是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党组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自己做起,坚持真理,修正错误,自觉清除思想上的灰尘和心灵上的污垢,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常修为检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提振了精气神,锤炼了好作风,引领了新风尚,从而使得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全院工作新常态。党组成员积极主动地向全院干警讲党课9次,辅导干警学习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结合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创办了育检室、职工图书室,建立永远的丰碑台账,大力弘扬正能量。在32全市学习讨论落实专项部署大会上,市政法委领导在典型发言中,给予了肯定。二是认真落实“六权治本”。通过明晰细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的落实,明确领导干部抓廉政建设的职责和权限,形成责任明确、考核到位、追究有力的责任体系,党组先后三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工作整体布局,认真整改相关问题,廉政约谈实现了全覆盖,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三是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导向、责任导向,深入30多个部门和单位,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卡30份,收集到意见和建议13条,找准问题的症结进行集中整治,最大限度压缩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的空间,回应社会各界期盼。一年来,我院广大干警在“三严三实”等各项教育活动中经受了洗礼,8符合职级并行政策的同志,经过民主测评等严格的程序,顺利地晋升了行政级别,表现出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3名年轻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我院党组织的新生力量。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统筹城乡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加强组织建设为主题、加快项目推进为主线的总体思路,自觉把检察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会同县乡两级工作组,多次深入广誉远国药项目、太太路立交桥项目等进行预防调查、法律咨询与监督,有力地保障了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使得服务经济更加具体化。紧紧围绕“三农”开展服务,认真开展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和百名检察官进百村活动,抽调33名干警深入基层,了解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有效维护农村稳定,检察长先后两次深入侯城乡斜坡村与该村两委班子共同研究扶贫攻坚发展规划,切实把服务发展的工作做到群众中去,增进了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围绕民生开展服务,认真落实县委百千万工程,解决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先后开展预防调查案例分析13次,建议13次,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13次,预防调查12次,警示宣传教育24次,认真为433个投标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占到全市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增强了服务发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呼声,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我院解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站在最前沿,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全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5人。其中:受贿案33人,玩忽职守案22人,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我们的做法:一是紧密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融入反腐败斗争的总体工作格局,坚决服从晋中市检察院工作安排,在全市多起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侦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尤其是按照指定管辖,相继立案侦查山西省浦发银行原行长李健涉嫌受贿80余万元、榆次一中原校长崔锁镇受贿167万元、县人大常委会原办公室主任韩廷健受贿19万元等三起大案要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70余万元。二是坚决查办渎职犯罪案件。根据群众举报,立案侦查县国土资源局阳邑所所长李建兵、副所长董新失职渎职,导致损毁耕地涉嫌玩忽职守案件22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后,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有力地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对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履职,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着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积极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廉政文化素材,选送廉政作品6篇,其中2篇被选入县委编辑出版的《太谷县干部群众教育读本》,1篇荣获征文比赛二等奖。积极拓宽预防工作领域,通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先后与公安、国土资源、食药局等10余家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通报、资源共享。与全县将近50家行政单位共同召开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试点工作会议,有效地延伸了预防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积极配合全县干部教育工作,主动与晋中市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和明星镇北关村农村党员廉政教育基地沟通,使得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农村两委干部接受了廉政教育。

(四)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我院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从最基础的法律监督工作做起。侦查监督部门受理各类报捕案件12418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06 159人,不批准逮捕1824人。公诉部门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215305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88257人,不起诉810人,报送晋中市检察院625人。提起公诉的案件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为促进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着眼于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快捕快诉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652人,严厉打击强奸、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危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3142人,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对贩卖毒品犯罪案件45人依法提起公诉,及时将李辉等贩卖毒品案件17人移送晋中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以执法办案的成效,净化了社会风气。着眼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对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组织领导传销、伪造公司印章等犯罪案件88人提起公诉,惩治了犯罪,优化了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着眼于净化社会环境,以敢于担当的精神,依法批准逮捕穆红梅非法进京上访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案件11人,在全市首开先例,有力地震慑了非法上访的气焰,受到了市委政法委和县委、县政府的一致好评,市政法委以简报形式在全市进行了推广。对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2 11依法提起公诉,揭露邪教的社会危害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落实轻刑快办机制,节约司法资源,弥合社会关系。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落实专人办理措施,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加强综合治理。积极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察文书说理制度,及时对风险信息收集研判,使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五)加强诉讼活动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确保严格执法。树立“捕诉衔接”意识,及时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18份,使案件证据进一步明晰,有力地促进了捕后快速起诉、判决。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1人,该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监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1人,公安机关进行了其他处理。纠正漏捕12人,追诉漏犯2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件,随即发出《检察建议书》3件次,促进了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大对裁判错误、程序违法、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的监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诉22人,得到市院支持。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工作,累计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105人,法院均已采纳,促进了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规范化。三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纠正裁决不公、违反程序的问题,先后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4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2件。向人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3件次。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3件申诉案件,注意做好申诉当事人息诉和解工作,息诉8件,和解2件,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效力。对于损害公共利益,侵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支持起诉14件,法院采纳14件。督促履行职责提出5件,采纳5件,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劳动、民政、工会、法律援助等部门共同出台并制定《民事行政检察暨法律援助协作制度》,努力对弱势群体提供司法保护,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保障刑罚正确执行。坚持驻所检察,维护监管活动公平公正、监管秩序稳定、被监管人合法权益。通过对看守所安全管理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12份,纠正违法通知书29份,取得了明显的监督实效;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活动,对分布在辖区境内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人员138人,定期进行监督。对未依法依规建立考察小组等履行职责缺位情形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2份,有效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六)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全面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积极推进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司法办案活动中防止说情干扰的规定。特别是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追求考评成绩弄虚作假违规办案、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6个方面30个具体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针对薄弱环节专门设置物证室一间,安装门禁系统等防护设施。随机对不捕不诉等案件25件,重点从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方面进行评查,择优向晋中市政法委申报精品案2件,对于准确适用法律、规范法律文书制作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以阳光检务中心为平台,将检察职能、执法环节、办案流程全部予以公开。与此同时,坚持科技引领,规范司法行为,通过上线运行全国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涉密信息网络系统分级保护,大大提升了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2015年末,涉密信息网络系统分级保护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保密局的测评验收。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以监督促公正。在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上,认真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向县政协通报工作情况,每年均向人大、政协机关以及部分代表委员赠阅《检察周刊》,加强和代表委员的联系,虚心听取意见建议。充分利用举报宣传周、宪法纪念日等契机,面向公众广泛开展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整合检察宣传资源,在正义网建设门户网站,在《晋中日报》开辟检察宣传之窗,让人民群众了解我院检察工作成效,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

一年来,我院各项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县人大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院党组及全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上年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对如何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不够,服务经济发展的机制、措施还没有做到与时俱进,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成效还不够显著。二是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还不够大,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查办的还不多,与当前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三大诉讼法新增加的监督职能履行还不充分,对一些执法司法中深层次的违法问题监督还不到位,不能够完全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还需要加强,从严治检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从而促进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至关重要。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固本强基抓党建、凝心聚力促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先导,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努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谷色古香美丽新太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班子建设中,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三严三实”的深刻内涵,增强看齐意识,以表率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从灵魂深处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努力做到知行合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增强政治定力,抵制各种不良倾向,树立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亲民爱民意识,大力弘扬“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坚守职业良知,树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对党忠诚、纪律严明、秉公办案、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在队伍建设中,认真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严治检,确实把转变作风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之中,让人民群众看到检察机关的新风貌、新变化。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大局的工作水平。紧紧围绕落实我县“十三五”规划,积极主动,精准发力。一是认真落实“项目护航”的各项措施。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决打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投资环境、破坏项目建设的犯罪,着力营造健康有序、富有活力的发展环境。注重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和扶贫攻坚等方面的职务犯罪,保障改革举措的落实。二是全力以赴保障民生。切实把惠民生、促发展、保稳定作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一村一警”联系走访活动。扎实做好社情民意了解研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促进我县新农村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四是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维护社会稳定。五是依法保护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立足检察职能,营造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法制环境。

(三)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把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关键,密切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上级检察机关集中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尤其要严肃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等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深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形成并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正确处理罪与非罪关系,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教育失误者。紧密结合办案,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和源头治理,有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建议、预防调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工作,切实提高预防工作的有效性。

(四)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坚持以促进司法公正为己任,依法监督司法不规范、不公正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在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中,重点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纠等问题的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及时清理纠正久押不决案件,认真开展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在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行政执法监督等新增职能中有所作为,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五)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按照“六权治本”思路,紧密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认真梳理权力清单,科学配置权力,界定权限,优化流程,确保检察权力运行规范有序。不断健全和规范司法程序、标准、责任,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坚决排除非法证据,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切实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证其合理意见被采信。进一步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机制、办案承诺制度、案件倒查制度,对办案全程实施监督,有效防止司法不规范问题的发生。

(六)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积极完善接受监督机制,敞开大门,坦诚面对,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不折不扣执行人大决议、虚心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察”工程,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广泛拓宽检察宣传途径,把接受监督作为动力源泉,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团结进取,扎实工作,为检察事业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谷色古香美丽新太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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