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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紧紧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加快检察职能调整,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办理刑事案件591件,同比上升41.73%,批准和决定逮捕154人,不捕51人,分别下降12.5%和22.73%;提起公诉394人,不起诉127人,分别上升2.6%和115.25%。办理民事审判、执行、生效裁判调解监督案53件,同比上103.85%。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4件,同比下降33.33%。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58件,同比上升132.35%,其中行政公益诉讼153件,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8,上升120.31%

一、主动融入区域大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履职助力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及时调整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更新疫情防控工作条例和应急预案,主动深入包联村检查疫情防控落实情况,对外来人员严格实行测温、验码留存及个人信息登记,严密管控。驻所检察室适时对看守所进行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检察,确保监所安全稳定。发挥智慧检察优势,运用远程提讯系统无接触办案180件次。

服务经济健康平稳发展。认真履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职责使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反诈骗宣传,通过现场普法、警示教育有效提升公众对洗钱犯罪的防范意识。严厉打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等犯罪,办理相关案件7件15人,全力追赃挽损,依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6件,被采纳27件,采纳率103.85%。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2.8%,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将其作为“一把手”工程,实行院领导接访制度,检察长带头接访,64件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二、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投身平安太谷建设。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锚定更高水平平安建设,笃行实干。重点惩治“黄赌毒”、“盗抢骗”、涉“枪爆”犯罪,办理相关案件128件174人。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74件129人,有效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6件11人。加强对损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执行、违法行政行为的监督,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41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批捕黑恶犯罪1人,将段某某等1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移送晋中市院审查起诉。

务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从更高站位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经营、职工稳定就业。批准逮捕涉企犯罪2件2人,不捕1件1人,提起公诉涉企案件7件12人。实行班子成员包联企业、办案人跟进法律服务机制,开展“送法进企”服务2次,促进企业合规经营,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派驻工商联检察室工作,邀请工商联负责人和护航民企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创新履职方式,变末端处理为前端治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指控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规经营。

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深入包联村进行政策宣传和帮扶调研,配合村居委换届联审查询犯罪记录5721人次,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发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作用,支持弱势群体起诉92件,为13位农民工追回工资248500元。监督法院对判决八年未获执行的乌某某工伤致残索赔案进行国家司法救助。7名因犯罪侵害导致生活困难者发放救助金35000元。重点关注老年人赡养问题,扎实推进赡养类民事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发现相关线索立案2件,通过司法程序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我院办理的一起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优秀案例”。

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批捕未成年人犯罪25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7件8人;提起公诉9件10人,不诉7件7人、附条件不诉3件3人。进行社会调查23人次、法律援助4人次、司法救助未成年人1人,开展心理测评与疏导13人、亲情会见10人次、亲职教育18人次、帮教75人次,引入社会专业力量介入案件77次,法定代理人到场20次、合适成年人到场2次,提前介入侦查8件次,监督纠正侦查和审判违法11件,监督立案1件,封存犯罪记录6人,对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4件。开展“法治进校园”授课21场、举办未检开放日1次,发放宣传资料6290份,发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联合民政部门对两名罪犯的子女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社会保障与康宁医院签订心理疏导、治疗合作协议,在人民医院建成并启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司法救助中心,与妇联、教科局等九部门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机制,与立扬社工服务搭建帮教观护平台,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我院被区政法委、关工委表彰为“法治教育进校园先进单位”、未检检察官荣获“未检宣传优秀创意奖”。 

有效推进检察听证。充分发挥听证在审查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持续深化做实检察听证,坚持 “能听证、尽听证”,以公开促听证、用听证赢公信。共组织听证59件次,听证范围覆盖拟不起诉、刑事申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听证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以及村委干部、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让当事人、听证员、检察官把事、理、法说清、辩明、讲透,促进矛盾化解,打开心结,有效提升检察监督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可触摸。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山西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延伸监督触角, 办理各类诉讼监督案90件。做优刑事检察。将派驻公安检察室作为加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17件、捕前分流2件、前置审核147件,发现立案和撤案监督线索10件,监督立案、撤案9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6件次。提出刑事抗诉11件。书面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4件、财产刑执行不当2件,纠正社区矫正管理不当2人,纠正率均为100%。发出刑事检察建议44件,同期被采纳46件。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4件4人。做强民事检察。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145件,其中监督审判程序违法14件、监督民事执行活动27件、监督民事生效裁判12件(含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持续推进失信人员违法惩戒、涉民营企业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与多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精准监督力度。做实行政检察。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4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件。开展行政执法行为专项监督活动,提出检察建议2件,切实把“为民办实事”落到实处。做好公益诉讼检察。聚焦生态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保护,督促清理生活垃圾209.9立方米、畜禽粪便4.8吨、牲畜尸体1个,清理危险废物11.37吨,督促停业整顿商户1家,罚款3.5万余元,为国家挽回惩罚性赔偿金184140元。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努力开拓社会治理新局面。

四、勇于自我革命,锻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队伍

突出政治建检,筑牢忠诚之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把党史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有机统筹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持续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筑牢队伍忠诚信仰之基。9次组织“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来院座谈,听取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全院干警积极参加政治轮训、学习培训,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四个自信”,队伍整体素质有了很大提高。我院荣获“晋中市文明单位标兵”。

压实主体责任从严管党治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压实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一岗双责”,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警示教育常态化,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党员承诺书,实行谈心谈话全覆盖,发现苗头早提醒,诫勉问责不松劲。组织中心组学习36次,专题研讨19次;召开党组会55次、检察长办公会27次、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会19次;召开民主生活会、专题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共5次,教育干警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检察长、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5次,组织干警参加培训50批430人次。加强支部和党小组建设,以中检网、检答网、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学习强国、三晋先锋、检察工作群等方式组织干警学理论、钻业务、明纪律、树新风、拓思路、开新局。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坚持党管干部和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在省市督察、检查中受到充分肯定。

锻造过硬队伍,打造放心铁军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政治、业务、责任、纪律、作风“五过硬”要求,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为表现突出、绩效优秀的6名检察官、2名法警、4名行政人员晋升职级,落实常务副检察长异地交流任职,吸收3名新进人员,预备党员转正2人,检察队伍更加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督促干警深挖自查顽瘴痼疾48项,切实推进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严格执行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53项,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我院始终坚持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全力配合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调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检察工作和重大检务。加强与政协委员联系、沟通,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务实推进检务公开,积极接受民主和社会监督。所取得的工作成效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及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2021年受理案件数已达上年的1.42倍,嫌疑人、被告人人数为上年的1.11倍,工作压力较大。二是执法司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队伍教育整顿和政治教育效果转化为工作创新实践还有欠缺。三是工作作风仍需不断改进。用制度和规范把检察队伍锻造成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还有差距。四是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潜力挖掘不够。以自身高质量发展助力太谷强区建设,还需在做实做细上进行积极探索。

2022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院决策部署,自觉把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有效促进司法公正,服务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创新,奋力谱写太谷检察新篇章。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以更高站位服务强区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国之大者”的政治胸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立足太谷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检察事业发展新任务,识大势、顾大局、担使命、抢机遇,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质效助力太谷高质量发展,在推进强区建设中体现检察担当。

二是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四五”战略实施,强化服务举措,把“加快建设全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要求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职能,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惩侵犯群众切身利益犯罪,依法打击、预防经济金融领域犯罪,坚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效,积极推进案件公开审查和听证,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率,促进社会和谐。严惩扰乱市场秩序、妨害市场主体权益犯罪,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继续做深做实公益诉讼工作,稳妥拓展公益诉讼范围,以司法办案和检察建议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跨越。全面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开展重点监督。深入推进专项检察活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深入贯彻民法典,充分发挥支持起诉职能,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民事纠纷解决。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常态化,切实强化检察担当。积极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以司法办案和检察建议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

四是巩固自身建设,从严打造过硬检察铁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积极探索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新思路,不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检察改革举措。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完善案件管理评价机制,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加大检察人才培养力度,适应信息化大势,积极探索大数据运用,加强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政治免疫力、检察执行力,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铁军。

再接再厉,止于至善!各位代表,太谷检察人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依法能动履职,为太谷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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