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
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工作报告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武星林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检察院就我院践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高质效办案彰显检察担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对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自2018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实施以来,我院积极顺应新时代司法制度改革要求,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更新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有序推进制度适用,共审结公诉案2127件2895人,适用认罪认罚186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67.71%,认罪认罚适用率从2019年的35.83%提升至2024年的80.39%。2025年1月至10月,共审结公诉案
147件178人,适用认罪认罚111人,认罪认罚适用率为67.27%。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93人,已判决的案件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100%,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理65件,占比81.25%,刑事诉讼效率明显提升。适用认罪认罚案件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上诉率为2.35%,低于其他刑事案件上诉率5.15个百分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显著。
一、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持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牢固树立“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办案理念。关注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的同时,更注重审查认罪悔罪的真实性和自愿性,以及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修复社会关系的行为,力求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教育引导干警树立重教育理念。随着刑事犯罪结构转变,盗窃、诈骗等非暴力性犯罪及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大幅上升,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考量各方面因素,坚持对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释放司法关怀和善意,通过从宽处罚鼓励改过自新,努力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惩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着重考量对被害人退赃退赔、赔礼道歉等情节。在办理任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时,任某某虽然认罪但是对于其吸收资金不能如实交代,导致数百名受害群众经济损失未能全部追回,经过办案人员审查,决定对任某某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严厉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
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与区司法局协作,在看守所、检察院办案区常态化派驻值班律师,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2020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值班律师参与率每年均为100%。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对所有认罪认罚案件的具结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固定关键证据,防止事后争议。健全内外联动机制。依托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司法实践,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对量刑情节的认定、从宽幅度的把握进行集体研究,确保量刑建议的精准化、规范化,实现检察机关“内通”。今年,我院适用认罪认罚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的法院采纳率达到100%。与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理程序的规定(试行)》,发挥捕诉一体优势,确保案件办理全程提速,协同构建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快车道”,实现“简案快办”,切实做好“外联”。今年,我院提出适用速裁程序法院的采纳率为100%,实现了检察权与审判权的良性互动,通过程序分流,司法资源得到更优配置。
(三)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实现认罪认罚效果最大化
积极推动刑事和解。对于符合条件,具有和解可能性的案件,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强化释法说理。除书面告知权利义务外,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详细阐释认罪认罚的性质、法律后果和从宽幅度,杜绝强迫、引诱认罪,提升案件办理效果。在办理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时,犯罪嫌疑人杜某某虽认罪,但双方积怨已深,矛盾并未化解。办案人员没有简单地一诉了之,而是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释法说理,最终促成犯罪嫌疑人真诚悔过、赔偿损失,被害人予以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我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使一对“老死不相往来”的邻居重归于好,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对认罪认罚案件进行类案分析,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行业监管漏洞、社会管理风险,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在办理系列危险驾驶案件后,向公安部门发出加强规范执法、强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查的检察建议。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后,向教育主管部门、相关学校发出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强化学校秩序管理的检察建议,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犯罪,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发挥更大作用。
(四)重视自身素能建设,强化检察人员责任担当。
始终坚持将“高质效”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展现新时代检察干警的担当作为。强化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在案件办理中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量刑协商、审查把关等职责,做好认罪认罚案件中指控犯罪、诉讼分流、权利保障、程序把关等多重角色,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
统一案件办理标准。集体学习研究上级检察机关发布的适用认罪认罚指导案例,规范办案流程,统一司法尺度。持续推动检察队伍建设。通过座谈交流、线上学习、定期培训等多种方式培育优秀办案团队,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强、专业素质优、职业道德素质好的刑事检察队伍。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今年来,我院在检察工作实践中扎实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量刑精准化水平仍需提升。部分新型、疑难案件量刑情节复杂,精准把握从宽幅度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等方面仍需深化共识、畅通衔接。三是对被害人的权利保障和释法说理工作做得还不够细致,个别案件中存在被害人对从宽政策不理解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与举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努力实现更高层次的“高质效办案”。
(一)以服务大局为引领,厚植党执政根基,持续抓好司法理念转变
持续深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初心,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观念,更加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丰富、更高的新需求,以更文明、更有利于人权保障的方式办案,让司法办案更有灵魂。更加强调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根据犯罪情况和治安形势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具体认罪认罚案件采用不同宽严幅度,努力追求好的从宽效果,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制度的宣传。及时学习宣传国家刑事司法政策、上级检察机关发布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性案例,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改变社会公众对“从宽”“不起诉”“缓刑”等的认识误区,减少社会对立面,更好的“守民心”,为大局服务。
(二)以提高办案质效为要点,聚焦重点工作,强化认罪认罚制度行稳致远
持续深化权利告知。确保在侦查、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以更加规范、更加易懂的方式向犯罪嫌疑人全面告知其诉讼权利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进一步落实值班律师的实质化参与,畅通值班律师会见、阅卷渠道,确保律师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量刑协商及对定罪量刑提出意见。严格加强证据审查。即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也必须对全案证据进行实质性审查,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防止发生错案。进一步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化。强化类案检索与研判,在提出量刑建议前,加强类案检索,确保量刑建议与本地法院及上级法院的裁判尺度相协调,保持量刑建议的采纳率。
(三)以优化制度机制为抓手,凝聚多方合力,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深化“简案快办、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轻罪案件,依托简易、速裁程序等,实现全流程提速,节约司法资源。健全内部协同与监督制约机制。优化案管、捕诉、未检、刑执等部门的衔接配合,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在各个诉讼环节流转顺畅、信息共享及时。同时要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期限、程序合法性的流程监控,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重点评查量刑建议、权利保障、文书制作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加强对侦查机关的协作引导。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引导侦查机关在侦查初期收集、固定关键证据,规范取证程序,为审查起诉阶段顺利适用认罪认罚奠定坚实基础。加强与审判机关的沟通协商。通过联席会议、同堂培训等方式,就量刑标准、从宽幅度等与法院加强沟通,凝聚司法共识。
(四)以提升能力素质为落脚点,提高履职能力,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政治规矩、廉洁从检、文明办案,全面精准落实司法责任制,持续培养素质高、能力强、纪律严的检察队伍。聚焦实战需求,注重业务培训的常态化和精准化。突出证据审查、量刑计算、沟通协商、庭审应对等核心检察能力提升,通过案例教学、庭审观摩、抗辩赛等形式提升实战技能。鼓励检察人员在精通法律专业知识的同时,学习掌握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知识,提升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沟通以及促成和解的能力。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阳光下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践行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锐意进取,实干为先,以更高质效的检察办案,为太谷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报告,请审议。